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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8届引进生选拔公告-规划建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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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27浏览:79 返回招聘信息

福建2018届引进生选拔公告

规划建设类

为战略性选拔引进急需紧缺的规划建设人才,决定面向公司、清华大学、同济大学选拔引规划建设类引进生到福建省、市属规划建设类企事业单位或市、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公司、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于原“985工程”高校。

2.毕业于公司、清华大学规划建设相关专业,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3.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1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4.博士必须在20187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87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5.身心健康,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选拔引进前2年,安排到省、市规划设计院等企事业单位或市、县(区)住建规划主管部门工作,博士按相当于副处级的管理岗位或相应技术岗位安排,硕士按相当于正科级的管理岗位或相应技术岗位安排。

2.职称按照直评方式,资格经省职改办确认,其中,博士聘任为专技七级(副高级)职务,硕士聘任为专技十级(中级)职务。

3.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奖励补助。其中,来闽第1年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安家补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给予博士10万元(合计50万元)、硕士7万元(合计35万元)生活补助;5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给予博士50万元、硕士40万元购房补助。在三明、南平、龙岩、宁德4个山区市工作的,生活补助和购房补助上浮20%。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辞职)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不另外申请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院士后备人才支持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

4.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来闽5年内未在闽购房,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或给予住房补贴(博士2000/月、硕士1500/月)。

5.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6.由相关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用人单位提供其他优惠政策(详见附件),并与省级支持叠加。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并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享受相应待遇。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牵头组织考核评估。

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且保证在闽继续工作至少5年的,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在行政机关、省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中统筹予以正式安排。原在行政机关的,正式安排时可选择去企事业单位或继续留在行政机关。安排到企事业单位的,签订5年以上合同,按原职务职称待遇安排;5年内因特殊需要调任公务员的,调任后不发放生活补助,已发放购房补助的全额退还。安排到行政机关的,博士按副处级、硕士按正科级安排,正式安排后不发放生活补助、购房补助(已发放的购房补助需全额退还)。

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原定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安排;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规划建设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

选拔工作安排:201710-11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712月前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20181月确定选拔对象,2018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216日(周六)上午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面试预计于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请于20171031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119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报名表自行打印出来,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12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2018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报考厦门地区相关岗位的,须至少再报考一个供调剂的其他设区市相关岗位。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联系方式

1)学校就业中心:

2)省住建厅:郑琇俤 0591-87528056

省委组织部:陈坤生 0591-8740193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附件:福建省2018届引进生岗位一览表(国企类、科研类、医疗卫生类、规划建设类)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