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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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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1-06浏览:79 返回学院通知

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求职资格的证明,只有应届统招统分生才能领取;推荐表是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申请户口指标的必备材料,每人一份,平常求职用复印件,最后将原件交给准备签约的单位。因为推荐表是申请户口指标的重要材料,推荐表一经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其效力与就业协议书等同。

使用就业推荐表的注意事项:

1、求职时,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就业推荐表,没有特别声明需要出示原件的,请务必提供复印件。

2、毕业生和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可将推荐表交给用人单位,同时提醒用人填写推荐表“用人单位回执”栏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持加盖公章的推荐表回执领取三方协议。

3、如无法完成签约的,请及时向单位索回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4、延期毕业的同学,延期申请获得批准后,请将原推荐表返回人事办,我们将为您制作新的推荐表,但请凭旧推荐表领取新推荐表。

5、北京市人事局在审批毕业生进京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两个单位为同一位毕业生申请进京指标,将会永久冻结该生的进京审批,这个人就不可能再取得进京指标了。因此就业推荐表每人仅一份,请妥善保管,切务折损弄污,遗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