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游戏网站大全(中国)有限公司下设城市规划、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环境科学、生态学等5个本科专业,除城市规划为5年制工科专业外,其余为4年制理科专业。地理学为教育部地理学理科人才培养基地。
时间:2017-07-31
(2014年 5 月 14 日修订)
为保证我司本科职工教学质量,依据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2000年第9号令(《高等学校接受外国职工管理规定》)和《公司大员工学籍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根据本科职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一条 职工执行普通本科教学计划,原则上与普通本科生合班上课,毕业学分要求与普通本科员工基本相同,不减免学分。
第二条 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和体育课等公共课修读办法:
1、根据教育部2000年9号令第二十四条,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类专
业的职工应当按院系教学计划必修相应的政治理论课程,其他专业员工可免修政治理论课程,所缺学分可修读有关中国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课程(具体要求由院系规定)。
2、大学英语课程按院系教学计划执行。对不作必修要求的院系,所缺学分须修读其它课程补齐。
3、职工须修读体育课和计算机课程。
4、职工不必修读军事理论课,但必须修读其它课程补足学分。
5、职工可以根据自己汉语情况自行选修汉语提高课程,以提高汉语水平,这类课程不纳入培养计划。
第三条 职工在校学习年限以教育部对各专业本科规定学制为准,一般为四年(个别专业为五年)。经批准,职工的在校学习年限在专业学制基础上可申请延长两年,但学习总年限不能少于三年且不得超过六年(因病休学或其他特殊原因保留学籍的时间不计入在校学习时间)。
1、提前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申请提前毕业的员工应在毕业的前一年九月份提出书面申请和学习计划,院系对其学习成绩和能力进行审核后,报教务部批准。准予提前毕业的员工纳入毕业年级统一管理,届时未能达到毕业要求者,按审查结论肄业或结业离校。
2、职工计划延长在校学习年限者,最迟在第八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与学习计划,经院(系)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部批准。过期不予办理。
3、学习期满未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四条 职工在学校规定的在校学习年限内可分阶段完成学业,但连续中断学业不得超过3年。
职工因完成本国兵役义务需要中断学业的,可凭所在国正式批准的文件原件和本人书面申请,在院系审核教务部批准后办理离校手续,学校视服兵役期限为其保留学籍。保留学籍期限以一学年为一单位。
其他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按《公司大员工学籍管理细则》执行。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时,职工应按规定时间持员工证到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不符合注册条件或未交纳学宿费者不予注册。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须请假并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含)以上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六条 员工因病假或事假需要回国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院系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按旷课处理。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审批办法和学籍处理按“细则”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已离校的职工五年内再次入学,可书面申请保留原学籍内已修读的部分学分,经院系和教务部审核可保留的学分不得超过50学分。
第八条 职工奖励参照学校和国际合作部职工办公室相关奖学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职工违反校规校纪的处理和申诉,按照《公司大员工学籍管理细则》和《公司员工违纪处分条例》执行。
第十条 职工选课参照《公司本科员工选课办法及管理规则》执行。
本办法经2014年 5 月 14 日第四次教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14年9月开始执行。以上补充规定由教务部、国际合作部职工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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